各分党校,班导师: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党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决定开展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标兵、优秀学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体学员。以培训建制班为单位,优秀学员比例为10%;优秀学员标兵比例为1%。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学员标兵
除符合优秀学员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在学习、工作等各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受到所在培训班和单位师生一致称赞。
2.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相关活动新颖,具有创新性。
3.积极向校内新闻媒体投稿。
4.结业总评成绩在95分以上(含)。
(二)优秀学员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工作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模范遵守学校和培训班的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及其他违纪现象。
3.上课专心听讲,研讨交流发言(发帖)积极,高质量完成自学体会,积极参与并协助班、组长开展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相关活动,反响良好。
4.积极向《理想导航简报》投稿。
5.结业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
三、评选步骤
1.12月7日前,各组在组长组织下,进行民主评议,按比例推荐申报。
2.12月9日,各组负责审批申报表,并将申报审批表的纸质材料报送地学楼201。审批表及审批统计表电子稿发送学工办备案(243519288@qq.com)。
四、表彰奖励
各分党校进行表彰,并在结业典礼上为优秀学员标兵、优秀学员颁发获奖证书。
地信院分党校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