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地信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规定,现开展2022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二、申请流程
1、须加入QQ群“地信院基层就业联系群”,群号782862824,后续通知将于群内发布,有相关问题可在群内提出。
2、纸质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若无合同,需报送组织部文件);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按照给出的证明模板填写)。不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仅需填写就业证明,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请填写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4)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没有则不需提供。
请于2022年11月6日前将材料寄达学院,邮寄信息: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新校区地科楼126 彭老师 18874990032。(请使用顺丰)
3、电子材料:
请填写①《附件4:银行卡账号信息汇总表-姓名》、
②《附件2-1:地信院2022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姓名》或《附件2-2:地信院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姓名》,
将2个表格于2022年11月5日前发至邮箱dxyxszz@163.com,邮件命名为“2022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电子材料-姓名”。
三、学生填写材料注意事项
1、填写各项表格前请仔细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缺少任一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将不接受该生的全部材料;
2、申请表中“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中的地址,应与就业证明中所填写的地址一致,且为该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总公司地址)。
3、就业证明相应位置应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组织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应开具“xx单位无人事部门证明”;选调生或公务员的就业证明需加盖组织部公章,不能由单位公章替代。
4、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仅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5、无论何种情况(如公务员、选调生等),凡是工作派遣文件中,基层工作期限不满三年的,均不予批准。
6、贷款代偿与学费补偿就高申请,即:贷款金额高,则申请贷款代偿;学费金额高,则申请学费补偿。
7、此批为2022届毕业生可以申报的最后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二年不可以补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务必在上报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人:彭老师,0731-88836729、18874990032(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信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