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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信院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作者:学工办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及202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所有2021届、2022届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上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名单见附件1、2。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有:

1. 纸质版:请学生本人参照说明,正确填写附件中的《中南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确认表》及相关证明,并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将原件于5月12日前寄达学院。

2.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填写附件1《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姓名》,2022届毕业生填写附件2《2022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姓名》,于5月12日前发至邮箱dxyxszz@163.com。

邮寄信息: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新校区地科楼126彭老师18874990032(请使用顺丰)。

请注意:审查表上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原则上不能改动,且应与本人原申请时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补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上的信息一致。如有改动,请在表格最后填写改动后的就业单位基本信息,不要改动原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包括:①学生在原职原岗:无需提交证明;

②学生原单位换岗:原单位出具的换岗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原件;

③学生离职且新单位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新单位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补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表》原件,新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就业证明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④学生离职离岗:学生本人与学院老师文字说明(发短信等)本人已离职离岗。离职学生亦需要提交电子版附件1/2《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表中批准补偿代偿金额按照当年批准金额填写,本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填0。


联系人:彭老师,18874990032


地信院学工办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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