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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信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作者:院团委    来源:院团委     浏览次数:


各基层团支部:

今年暑期,学校以“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了202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水平,校团委决定对今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优秀团队

针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实践团队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实践活动主题鲜明,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实践队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锻炼;

2.实践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团队分工明确,能够密切结合实践地需求,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帮助;

3.实践团队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

4.社会实践成果突出,对实践地做出积极贡献;

5.团队所作贡献的社会认可度高,获得校内外媒体报道,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优秀指导者

针对带队参加实践活动并起到指导作用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强,关心实践学生思想动态,注重激发学生实践热情,引导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长本领;

2.发挥专业特长,精心指导学生科学选题;

3.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全程随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实践,不中途离队;

4.做好实践团队的管理工作,为团队深入调研、细致总结、孵化实践成果提供规范指导,切实担负起实践团队安全管理职责。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领导,能够立足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求,为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强化保障;

2.积极指导本单位社会实践团队的组建与管理,立项团队的规模及数量位于前列;

3.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无安全事故;

4.积极推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实施、成果总结和学分认证等社会实践组织工作;

5.所在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获得校内外媒体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教职工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实践氛围;

2.指导学院或团队的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能结合学校或本单位社会实践工作特色,找准宣传要点,挖掘典型素材,弘扬先进事迹;

3.为实践团队搭建优质宣传平台,积极提供宣传渠道,形式新颖,效果显著;

3.指导学院或团队在校内外媒体特别是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有关社会实践活动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优秀个人

针对参与暑期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所设置。

评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高,奉献精神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

2.实践活动具有典型性,能发挥所学专长,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或团队起到模范借鉴作用;

3.产出的实践成果优秀,实践报告、论文或其他成果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

二、评选程序

)优秀团队

请满足参评条件的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并填写《2023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2),撰写实践团队实践总结报告,学院将综合考虑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进行推荐,限推荐两个团队。推荐的优秀团队将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公开答辩(时间拟定为11月15日下午),获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特别提醒,“学在中南”之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56度中南”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同心共筑中国梦”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星火计划”地方党政部门实习实践团队,由校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从每个专项中分别推荐3支团队,统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公开答辩,校团委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优。

)优秀指导者、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者原则上每院限推1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单位累计限推1人,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3-5),由院团委审核后上交至校团委择优评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优秀个人

申报人须填写《2023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佐证材料,由院团委审核后统一上交校团委。优秀个人名额根据各二级团组织实际参与的实践人数决定,具体指标将在统计数据结束后公布。

特别提醒,“学在中南”之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56度中南”少数民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同心共筑中国梦”港澳台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星火计划”等专项实践活动的优秀个人需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统一由校团委组织评优。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实践团队、个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11月12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材料,包括对应申报表及附件7-汇总表(优秀团队需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优秀个人需提交佐证材料),以“申报奖项名称+团队名/个人名”命名,打包发送至【地信院团委实践部邮箱dixinshsj2022@163.com】;纸质材料(基于电子材料,其中附件8-汇总表不打印)于【11月12日中午12:00-13:00】交至【新校区地科楼124实践部工作人员处】,逾期按放弃评选处理

(二)请各位参与了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本院学生尽快加入:地信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答疑群(群号:950205461);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实践部董昕岩(QQ:1639225684)。



共青团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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