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教[2021]310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班级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按既定程序组织开展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国家助学金通过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本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需注意: 现已取消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的比例要求和对学生成绩的要求。
四、评选额度:各班级评选额度由年级辅导员另行通知。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我校具体标准为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各班级在不突破下拨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等级人数,各等级比例无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相应资助;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原则上应按照二等及以上给予相应资助;退役士兵按照二等助学金给予相应资助,不参与班级评定。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本人用中南大学信纸手写国家助学金申请书,需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家庭情况,以供评审委员会评审;
2、班级评审:
(1)各班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不少于7人,其中包含班导师1名和不少于40%的非班委成员。
(2)班级评审委员会需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前提下共同确定班级推荐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好《附件1:地信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班级推荐表》,于11月5日之前上报名单。(表格要求:班级推荐名表中需按照贫困程度排序,并写明每位同学的助学金等级,推荐表纸质版需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及班导师签署评审意见并签字)各年级汇总评定结果后在年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3、11月6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4、11月6日-11月8日:学院内公示,学生根据班级公示名单通过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6、11月9日-11月10日: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评审结束后,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8、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在新学院评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六、上交材料和时间
纸质版材料:各申请人手写版申请书、班级签字版《附件1:地信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班级推荐表》。
电子版材料:班级《附件1:地信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班级推荐表》。
各年级自行安排材料上交时间和方式。各年级公示无异议的评定结果汇总电子版请在11月6日前发送给资助专干。
地信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