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4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6〕5号)文件和各奖项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现将地信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院全体在册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条件详见中大学字〔2026〕4号(附件1),金额按照最新文件执行,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详见中大学字〔2026〕5号文件(附件2),金额按照最新文件执行,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学生上一学年通过学校的贫困认定,有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通知下发后,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根据年级分配的评奖项目及名额,结合各自情况申请,填写《附件3: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2025-2026学年各类奖励金申请汇总表》,由班级进行汇总后按年级要求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根据评审要求和下达的推荐名额,请年级于9月29日前完成评议推荐,上报《附件4: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2025-2026学年各类奖励金推荐名单》至学院资助专干处,9月30日在院网公示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年级评议推荐通过后,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
五、评审要求及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二)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类情况可直接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三)本次申报在全院进行,会综合情况,对申报情况有所调整。
地信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