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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信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励金、院级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奖项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现将地信院2025-2026学年校级奖励金、院级奖励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院全体在册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校级奖励金、院级奖励金。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校级奖励金的条件根据《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和各奖项实施办法执行,详见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奖励制度栏目;

(二)申报院级奖励金“经纬-探路者奖助学金”的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院级奖励金“国丽奖助学金”的条件详见附件2;

(三)所有奖学金评选条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学生上一学年通过学校的贫困认定,有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通知下发后,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根据年级分配的评奖项目及名额,结合各自情况申请,填写《附件3: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2025-2026学年各类奖励金申请汇总表》,由班级进行汇总后按年级要求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根据评审要求和年级的推荐名额,请年级于10月27日前完成评议推荐,上报《附件4: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2025-2026学年各类奖励金推荐名单》至学院资助专干处,10月28日在院网公示被推荐人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请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在10月31日之前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

五、评审要求及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校级奖励金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两年内不能重复获得同一类奖励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二)陈国达教育基金一等奖的实际分配名额一般为获奖名额的120%—140%,通过评审,未获得一等奖的同学自动获得二等奖。

(三)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类情况可直接咨询各年级辅导员。

(四)本次申报在全院进行,会综合情况,对申报情况有所调整。

地信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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