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经院团委研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拟定于2021年10月上旬召开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方案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名额为126名(本科生代表84名,研究生代表42名),约占我院团员、学生总数的6%。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代表构成为团的干部代表、优秀团员代表及学生代表,其中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均占一定的比例。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团支部的数量、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
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应是我校在籍的、具有选举权的中国共青团团员中的优秀分子、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及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共产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能将自身成长与实现“中国梦”相结合,扎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理论修养较高,有一定议事能力;
3.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诚信进取、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能履行团员代表职责,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能够履行代表的职责。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根据二级团组织的设置,全院划分为5个选举单位,代表产生的具体程序如下:
1.各选举单位根据有关要求,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向选举单位提出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推荐名额按照分配名额总数120%推选预备人选;
2.各选举单位根据团支部推荐人选,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的基础上,呈报《出席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2)、《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交院团委审查通过,将电子版附件材料于10月4日晚上22:00前发送至邮箱:csudxybgs@163.com;
3.由院团委审核确定大会代表最终名单后,产生正式代表,院团委将于10月7日将正式代表的名单在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学生工作网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召开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选好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完成好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该次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院团委。
2.要严格执行团内选举的原则、程序和纪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团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团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团内选举。
3.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学院团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召开学代会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代会代表,对全院团员进行一次团员意识教育。
中南大学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