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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毕业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    浏览次数: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培养方案核对自己的修课学分和成绩,其中包括总学分、培养环节学分、学位课学分。若总学分够,专业学位课学分不够,要将选修课改成专业学位课。如果存在上述问题,请将学号和要改成学位课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发给班长,班长统计后统一到院里更改课程信息。培养环节没成绩的同学,请及时提交相应报告和表格。另外,请缴清所有费用,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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