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热点新闻
2024-05-07
为推动2024年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5月6日下午,山西招生宣传组...

关于做好地信院2013级及以前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与查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浏览次数:

一、学位论文预审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自2013年起,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制度, 具体规定见附件一

4月11日中午前,请各位学生以班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各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系主任:

1.盖章的毕业成绩单(需返回学生);

2.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用通知+学术论文(需返回学生);

3.学位论文(需返回学生);

4.预审(预答辩)意见表(上交学院)。

请各系在4月22日前做好预审资格审查及预审工作,并在工作结束后以系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到院研究生培养办(地学楼201-2):

1.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意见表(纸质版)

2.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二、学位论文查重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要求,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或答辩。

学位论文预审通过者方能进行论文查重,待查重论文必须按照附件二要求格式进行准备好。

学院统一查重时间为:425-29日。请各系以班为单位将查重论文打包发至邮箱:phypeng@126.com,并以班为单位将《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核表》纸质版交至地学楼201-2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2016年226

 

附件一: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二:中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一: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

2013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自2013年起,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一、所有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二、学位论文预审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环节。预审形式可以是预审专家评阅论文或预答辩,要求以导师为核心、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完成。

三、硕士论文预审专家不少于2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博士论文预审专家不少于3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至少有1名博士生导师。

四、预审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及科研原始记录,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新性、论文写作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并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意见表》(附件1)。

五、预审意见处理如下:

1、预审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要求,并“同意答辩”,可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正式答辩;

2、若预审专家提出“修改后答辩”意见,申请人须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可参加正式答辩;

3、若有一位预审专家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申请人须认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由二级单位作出重新预审或同意答辩的决定。
   
五、预审通过者,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与要求》进行正式答辩。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出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实施细则,并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便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3. 3. 7

附件:

附件1: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意见表.doc

附件2: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意见表

 

 

二级单位

 

学位类别

(博士、硕士)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论文题目

 

导师姓名

 

导师审核意见(是否同意预审或预答辩):

 

 

导师签字:                        

预审(预答辩)专家对学位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及修改建议(包括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造性、论文写作等方面,可加附页)

 

 

 

 

 

 

 

 

 

 

 

预审(预答辩)结果(在相应位置打“√”):

1. 同意答辩 □         2.修改后答辩 □       3. 不同意答辩 □

 

预审(预答辩)专家签名:

 

       

注:1 若预审形式为评阅论文,预审专家每人填一份;若预审形式为预答辩,预答辩小组只填一份。

2.本表填完后由二级单位存档,导师或本人留存复印件。

 

附件2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二级培养单位:                    学位类型(硕士∕博士):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科专业

导师

预审(预答辩)

专家

预审(预答辩)

结果

 

 

 

 

 

 

 

 

 

 

 

 

 

 

 

 

 

 

 

 

 

 

 

 

 

 

 

 

 

 

 

 

 

 

 

 

 

 

 

 

 

 

 

 

 

 

 

 

 

 

 

 

 

 

 

 

负责人签章:

 

 

 

 

 

 

 

 

 

附件二:

中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20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肃学术纪律,维护学校声誉,促进学术诚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其原创性及创新点是反映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促进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提高学术创新意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研究生自律意识,明确职责,严格把关,加大检查力度。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严把论文质量关,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第三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是预防学术失范的辅助工具。我校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或答辩。

第二章 工作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研究生院学位办具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给各二级单位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管理员可对子账号实行IP绑定,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第五条 检测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各单位需指定专人担任管理员负责使用该系统。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对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情况。该系统只限检测本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一次,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单位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各二级培养单位每学期须按学位类别分别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汇总表》,于每学期末与其他学位材料一起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否则不予办理学位申请。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须在论文送审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二级培养单位管理员填写在《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中,作为是否同意送审的审核依据。

硕士研究生须在论文评阅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进行检测,填写《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核表》,由二级单位审议是否同意答辩。学位论文未通过检测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答辩。

第七条 被检测论文的电子版要求:文档以学号-_姓名_论文标题命名,论文字数应为1.5万至15万之间。为提高检测速度,请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删除。

第三章 检测结果处理意见

第八条 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本办法中“检测结果”均指“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下同)。

1、检测结果小于5%者,可直接进行送审或答辩。

2、检测结果在5-20%之间者,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等相关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具体处理意见。

3、检测结果在20-30%之间者,需修改后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仍在20-30%之间者,必须延期答辩,如有异议,按第九条执行。

4、检测结果在30%及以上者,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半年后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将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送审或答辩,如有异议,按第九条执行。

第九条 若研究生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申诉表》,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3-5名专家进行人工鉴定,由专家组给出最终认定结果。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学术规范》进行严肃处理。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3.3.13

   

附件1: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核表.doc

 

 

 

 

 

 

 

 

 

 

 

附件1

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核表

学号

 

 

 

导师姓名

 

首次检测时间

 

学科专业

 

论文题目

 

论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

 

管理员签字: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准予答辩□修改后重新检测□半年后重新检测通过后答辩

 

 

 

   指导教师签字:                                         

所作的修改说明(可另附页):

修改后重新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

 

管理员签字: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准予答辩□半年后重新检测通过后答辩

 

 

 

   指导教师签字:                                         

二级单位审查意见:

 

□准予答辩修□半年后重新检测通过后答辩

 

 

 

   负责人签章:                                            

注:此表由二级单位保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