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生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98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2017年度湖南省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2015级、2016级全脱产在籍博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全脱产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自主选题应立足学科学术前沿,具有原创思想和较大理论意义;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选题应立足国家和社会需求,解决行业企业较重要实际问题,具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项目申请人须有前期工作基础,并已在相关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优秀的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含录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申请者能够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申请者导教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四)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三、申报名额
各二级培养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限额控制在本单位在读脱产博士生总数7%以内,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管理实行导师指导下的申请人(研究生)负责制。
(二)结题验收时,受资助研究生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等论文2篇以上;
(三)受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须通过结题验收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请书填写。
统一按附件1表格填报,打印的申请书连同已有成果复印件形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16日前交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处(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研究生申报人申请资格,成立专门评审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拟资助项目名单上网公示1天,无异议后于11月23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需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排序后形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310#)。
(2)电子材料
助理老师负责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12月1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复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评审,将拟资助项目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谢日安,联系电话:88876805,电子邮件:xierian@csu.edu.cn
附件:1.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
2.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
3.关于申报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498号)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