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严格学籍管理,根据《中南大学超年限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研字【2015】1号),决定对2011级未毕业全日制博士生、2012级未毕业全日制硕士生的学籍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1级未毕业全日制博士生、2012级未毕业全日制硕士生。
二、工作流程
(一)本人申请
凡属上述清查范围内的研究生均应填写相关表格。
1、申请延期的,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研究生应对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主要原因、已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待做的工作及预计完成的时间进行认真填写。
2、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答辩的,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3)。
(二)二级单位审核
研究生导师应对申请延期的研究生能否在2年内按期完成学业及学位论文进展状况等签署明确意见,交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干事。二级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填写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意见,对研究生的学籍签署初步处理意见。
导师及二级单位认为确实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无故未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表》的研究生,由二级培养单位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各位研究生在11月10日前将材料提交到学院,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在11月1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3的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唐小玲老师处(校本部三办公楼306房,电话:88830190),汇总表发邮件至xltang@csu.edu.cn。(附件1、2请自行保留备查)
(四)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根据二级培养单位意见,对申请延期、予以退学的研究生报请学校校务会决议,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干事及导师将本通知告知相关研究生,并督促研究生尽快完成毕业答辩。对可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应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在2年内尽快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对于确实无法联系到的研究生,需在学院网站公告告之(公告模板见群文件)。对于在学籍清理过程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负责。
2、属于学籍清理范围内的研究生最长可申请延期2年,学校在此期间不再另行发通知,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届满前1年向其发出学业警示。到期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报请相关校务会,予以退学处理。
1.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1)
2. 《承诺书》 (附件2)
3. 《中南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附件3)
4.已填写《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表》名单(盖公章)(附件4)
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