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与学院奖助学金制度规定,地信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9月25日上午在地球科学大楼214召开了奖助学金评审会议,对研究生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答辩名单、学业奖助学金评定等级、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评选机构
地信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邵拥军
副组长:戴前伟、冯德山、李建军
成员:李欢、肖建平、张鑫鑫、汤玉奇、刘慧敏、葛丽萍、彭环云、张珍妮、2020级博士、硕士班长
二、评审规定
1.无课程考试不及格。
2.根据学校各种奖学金申报条件,量化综合成绩只考虑学校文件对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评分细则参考2020年制订的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3.排序规则: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总指标,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在总指标范围内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附加分高的学生,其余学生按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
教育基金会推荐原则:按照计分排序,从高到低取下达指标数量人员进入评奖范围。入围者中,优先考虑申报奖项,按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奖学金;未获得申报奖项的,调剂到名额未满的奖项。
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报时,相关荣誉、成果等支撑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上次获得奖励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出现违规情况,将取消本次评审申报资格。
三、奖学金评审与推荐答辩名单
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与汇报的基础上,通过讨论,确定了2021年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创新奖学金推荐答辩名单、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推荐名单(详细成果汇总与评审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9月26日—10月2日。在公示阶段,对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学院将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咨询电话:88836734
附件1:学业奖学金
附件2:国家奖、校长奖、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