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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信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一、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大研字〔202067)

2.《地信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29月)

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评定指标和对象

(一)评定指标

2022年学业奖学金分配指标

层次

年级

学业奖学金一等

学业奖学金二等

学业奖学金三等

博士

2019

11

22

4

2020

16

33

5

2021

16

32

5

硕士

2020

56

112

19

2021

57

114

19

2022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分配指标

层次

国家奖学金指标

校长创新奖学金

校长卓越奖学金

校长拔尖奖学金

博士

5

13

全校5

全校30

硕士

8









(二) 评定对象

未超过基本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2016级及以前的博士生为6年,2017级及以前的博士生为7年,其中八年制博士生从本科入学补超过11年)和硕士生(5年),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三、评定组织及评定原则

(一)评定组织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邵拥军

副组长:戴前伟、冯德山、李建军

组员:李欢、汤玉奇、肖建平、贺勇、刘慧敏、彭环云、葛丽萍、张珍妮、21级研究生班长

(二)评定原则

严格按学校通知要求和地信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动态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在学业奖学金评审中用过的成果,可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但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的成果,相互之间不能重复。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奖助学金申请(9月15-17日)

所有研究生将研究生创新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成果”栏,将202191—2022831(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今年为917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奖学金申请条件与评分细则详见《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大研字〔2020〕67号)、《地信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2年9月)、《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1.奖学金申请、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915-17日,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提交申请。奖学金、奖励金均需要在系统申请。研究生在网上申请后导出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学业奖学金交班长,班长收齐后交地球科学大楼105。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交到105。

9月19日12:00前,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要提交到地球科学大楼北栋105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同时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到邮箱:361746757@qq.com。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只要提交1份)。

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网上申请与纸质版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学业奖学金提交一份申报材料;

(2)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均只提交一份申报材料;同时申报的,申请表需同时提交,但支撑材料纸质版只要提交1份。

(3)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需提交三份申报材料。

每一份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成绩单(自行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当年分区、影响因子。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 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不再需要盖“中南大学科技查新站”公章。

(5)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论文全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9月26日,学院评定小组组织评审

1.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确定并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答辩研究生名单。

(三)9月27日,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答辩。

(四)9月28-10月14日,院网公示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录入系统,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及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录入疏误问题,防止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推荐上报。对不认真负责推荐上报材料的单位,将按《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65号)进行处理。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22年9月1日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二级单位).docx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研字〔2020〕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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