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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地信院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院及全体师生应对实验室突发事故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与工作职责

1.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与指挥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实验室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为成员。

2. 如发生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学院立即成立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做好现场处置相关具体工作。由实验室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分管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学院安全干事、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员以及事故实验室所在研究所(中心)负责人及其联系院领导为成员

二、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3. 发生一般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时,立即启动学院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将情况报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如事故和险情未能得到快速有效控制,应立即提高响应级别。

4. 发生较大或重大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时,由中南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学院配合学校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 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控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并迅速收集并及时上报事故现场动态信息。

6. 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上报机制为: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实验室分管院领导(同时报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和课题组负责人)学院领导小组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中南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7. 事故信息上报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学校党委宣传部按相关规定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其他个人和部门不得接受采访和发布信息。

三、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

8. 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24小时内,工作小组负责形成事故调查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原因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调查结果,按《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地信院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9. 学院(中心)根据需要成立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实验室相关设施检查、维修与整改、以及人员及家属安抚、心理疏导等。

10. 善后工作小组应对事故实验室及室内各类设备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更换或报废,实验室经整改合格并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11. 善后工作小组应对事故反映出来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改,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事故预防与应急演练

12. 实验室应做好安全环保事故预防与预警工作,最大限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13.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高风险源的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实验场所和实验人员的全覆盖。

五、附则

14. 常用应急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座机号码88836781,手机号码13808483186

处:88876259

处:8883613915973199139

院:88879536

紧急电话:匪警 110、火警119、急救120

1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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