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
我校2009年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10日报到,为尽快将2009年研究生新生助学金发放至研究生校园卡中,请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督促研究生指导教师在9月10日前尽快上网确认支付助学金,9月15日前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收齐研究生指导教师提交的“研究生助学金转账委托书”(指导教师必须签名)交财务处收费科。有关程序说明如下。
操作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与学院研究生助理或研招办(硕士:88836820,博士:88836909)联系。
奖助学金管理使用说明
2. 输入帐号(人事处职工号)和初始密码(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后10位,无身份证号输入1234567890),以“本校师生”身份进入系统。(教职工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右上角“修改教职工密码”修改初始密码)。
3. 点击“招生管理”中的弹出“导师支付助学金”界面;
4. 通过“导师支付助学金”界面按“年级”查询导师本人所指导研究生人数,奖助学金获得情况;
5. 点击“导师科研经费查看”按钮,弹出“导师科研经费表”界面显示出导师所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及项目余额;
6. 导师可以通过“部门代码”和“项目代码”来确定一个科研项目,系统自动提示项目余额(若该项目已支付学生助学金,则项目余额:为有效日期内项目余额减去已支付助学金金额),“导师所在二级单位”和“导师职工号”默认为导师本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和本人的职工号;选择支付到所指导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单位,如果导师在多个学院指导研究生“支付到二级单位”项中会列出导师指导所有研究生所在二级单位,支付时必须选择二级单位;填写“调用金额”(调用金额应为整数),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支付信息;
7. 若导师要为其他导师支付研究生助学金,则可以通过“导师所在二级单位”与“导师职工号”找到被支付导师职工号和姓名;选择支付到所指导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单位,如果被支付导师在多个学院指导研究生“支付到二级单位”项中会列出被支付导师指导所有研究生所在二级单位,支付时必须选择二级单位;填写“调用金额”(调用金额应为整数) ,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支付信息;
8. 点击“关闭”按钮,关闭“导师科研经费表”界面, 并奖导师支付信息写入, “研究生导师支付助学金”界面;
9. 导师可以通过“导师支付助学金”界面的项目支付情况中的“删除”,来删除不正确的支付信息,当支付到账并被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则不能删除;
10. 导师可以通过“导师支付助学金”界面的“提交”按钮来提交所支付的助学金信息,可以通过“打印”按钮打印出“研究生助学金转账委托书”并签名确认。导师将打印签名的“研究生助学金转账委托书”交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由助理收齐统一交财务处。
11、此项工作必须在9月15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