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衡量考生的实际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就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并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
二、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鲁安怀
副组长:戴前伟 隆 威
成 员:谢国柱 邵拥军 熊章强 李志伟 刘正春 李建中 毛先成 盛玉华 葛丽萍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2013年1月11日上午8点半在地学楼201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80元。
2、复试资格审查
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我院报考条件,主要核实学历及学位证书真伪、工作年限和毕业时间是否满足要求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审查下列材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1)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
(2)复试地点
1.物探所(地质工程):地学楼234#。
2.测绘所(测绘工程):采矿楼201#。
3.生医所(生物医学工程):地学楼201#。
4.地质所(地质工程):地学楼432#。
5.勘基所(地质工程):地学楼120#。
五、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专业课笔试以及综合面试等成绩。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②复试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③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④政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
3、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会将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公示栏中公示。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