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培养办下发了“关于对2008级及以前未毕业博士生和2009级及以前未毕业硕士生学籍进行清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文件相关条款,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04级及以前年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和2003级及以前年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15年12月31日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一律以退学处理。
二、2005-2008级全日制博士生, 2005-2009级全日制硕士生,2004-2008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16年6月30日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一律以退学处理。
三、属于上述清理范围的研究生,如果办理了休学手续的学习年限可以顺延,保留入学资格的以实际入学年份起算。
四、对所有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博士生6年、硕士生5年),经多方联络仍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由二级培养单位和导师据实说明情况并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审核予以退学处理。
五、退学研究生处理流程及异议申诉依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研字[2012]29号)第六章、第七章相关条款执行。
六、学校出具的退学决定书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送达研究生本人,因故确实无法送达研究生本人的,由学校采取公告等方式进行送达,同时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研究生院目前正在起草“中南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稍后公布施行。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导师务必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要求由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牵头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要充分发挥导师作用,要求相关导师本着对研究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评价拟清理的研究生学业状况,据实填写相关意见。
2.对于今年已经填报了《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表》的研究生,亦对照此规定执行。
3.经多方联络仍未联系到的研究生按本通知第四条处理。
4.对于在学籍清理过程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应单位或个人负责。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