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办理婚育情况证明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6-3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计生办的要求,我校在二级学院开具未婚证明的职工或学生,必须持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未婚证明办理;已婚者需要开具婚育情况证明、生育证等,则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办理。
注:未婚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办理。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电 话:0731-88999491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