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中大教字〔2011〕16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4〕41号)、《中南大学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4〕19号)、《中南大学升华班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4〕26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14级优秀本科生及特长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条件
1.我院各专业只接受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卓越法律人才试验班、科学班和中澳国际班的学生,以及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B类、C类、D类学生不能申请转换专业。
2.2014级第一学年无违纪行为的优秀本科生(含工程试验班),其文化课成绩(所有进档成绩含全校性选修课,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合格(无不及格课程),按所在专业排名前25%;由非工程试验班转入同专业工程试验班,按所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20%;升华班学生按所在班级排名前40%,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跨院或院内转换专业申请。;
3、 特长生转换专业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必修课程考核合格,转专业后确能发挥其学科特长,且在拟转入专业学科领域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换专业:
1、在学科领域竞赛中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者;
2、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者;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前两名者。
4.我院各专业接收外院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接收专业)年级人数的10%;
5.我院转出到外院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0%;
6.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二、转专业实施步骤
1.8月31日下午5: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转换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9月1日学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大类或专业人数的10%,升华班学生推荐人数不超过该班人数的20%,并审核本院学生申报资格,其它要求详见(中大教字〔2011〕16号)文件。
9月2日下午4:00前由学生本人将有关材料送达拟接收学院。
2. 8月31日下午5:00前学生将填写《中南大学本科特长生转换专业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9月2日下午4:00前由学生本人将有关材料送达拟接收学院交;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于9月3日—9月9日由学院组织2名专家对其进行测试,确认特长生转换专业学生名单(填写附件4,并在备注栏填写特长生))。
3.学校审核后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转专业考核内容与录取办法
1.审核由学生提交的盖有原专业所在学院公章的第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单和其它材料。
2.相关专业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3.计算加权平均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序,结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直到达到指标上限。
4.确有特长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可优先考虑。
5、转入我院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补修相关课程。
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鲁安怀
副组长:戴前伟、戴吾蛟
成 员:李建军、周家香、张云生、严家斌、李凌云、李群、孙平贺、
赵玲、蓝 燕、王少清、李 沙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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