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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教 学 工 作 奖 惩 细 则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次数:

为严肃教风,确保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励项目及措施
1.公开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每篇奖励200元,教改论文版面费由学院支付;
2.获评校优秀教案、多媒体课件等,奖励500元;
3.获得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500元;
4.获评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每篇奖励指导教师200元;
5.指导青年教师得力、效果好,奖励500元;
6.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性软件开发(学科)竞赛并获奖者,奖励500元;
7.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含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精品视频公开课等),学院按1:1给予配套经费;
8.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含优秀教材),学院按1:1给予每个项目相应奖励;
9.经院务会讨论认定需要奖励的其它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二、处罚项目及措施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
由于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被扣发的学院岗位津贴,从事故责任人当年及随后年份的岗位津贴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本细则自2013年1月20日起实施。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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