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大研字〔2020〕67号)
2.《地信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2年9月)
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4.《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
二、评定指标和对象
(一)评定指标
博士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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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钻石奖学金 |
比亚迪奖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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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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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
30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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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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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 |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
比亚迪奖 |
陈国达奖一等奖 |
陈国达奖二等奖 |
魏桥铝电奖学金 |
浙江华友奖学金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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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
1 |
1 |
1 |
8 |
3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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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10000元 |
8000元 |
8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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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定对象
学校全体在册学生(含全日制大学生、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各奖项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三、评定组织及评定原则
(一)评定组织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邵拥军
副组长:戴前伟、冯德山、李建军
组员:李欢、汤玉奇、肖建平、贺勇、刘慧敏、彭环云、葛丽萍、张珍妮、22级研究生班长
(二)评定原则
严格按学校通知要求和地信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动态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教育基金会推荐原则:按照计分排序,从高到低取下达指标数量人员进入评奖范围。入围者中,优先考虑申报奖项,按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奖学金;未获得申报奖项的,调剂到名额未满的奖项。
在学业奖学金评审中用过的成果,可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但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的成果,相互之间不能重复。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奖助学金申请(9月25-2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奖学金申请条件见《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评分参考《地信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2年9月)中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
1.奖学金申请、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9月28日17:00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1份签字完整的纸质版申请书与支撑材料到地科楼105。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与国家奖学金一致。
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网上申请与纸质版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二)10月10日,学院评定小组组织评审。
(三)10月14-10月18日,院网公示奖励金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录入系统。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陈国达教育基金奖励金一等奖的实际分配名额一般为获奖名额的120%-140%,通过评审,未获得一等奖的同学自动获得二等奖,以此类推。这是设奖单位的要求,不是所有参评一等奖的同学都能获得一等奖,可能被评为二等奖。
3.格林美创新实践奖设奖单位要求不看学业成绩,无需学业成绩靠前,但强调必须要有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果,其获奖登记表与其他奖励金不同,如果没有相应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果可能被设奖单位退回,请申报人一定注意。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1.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
2. 关于2023年度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评选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