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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信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次数:

一、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中大研字〔2020〕67号)

2.《地信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2年9月)

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

二、追加评定指标

层次

国家奖学金追加指标

博士

5

硕士

7

三、评定组织及评定原则

(一)评定组织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邵拥军

副组长:李志伟、冯德山、刘浩

组员:曹勇华、苗则朗、王珣、贺勇、刘慧敏、彭环云、葛丽萍、刘凯、张珍妮、23级研究生班长

(二)评定原则

本次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将影响到10月8日已评定的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三大奖需要重新评定。本次三大奖学金评定顺序:先评审国家奖学金,再评校长创新奖学金,最后评审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院文件要求,确定评定原则如下:

1.追加计划名额评定条件同原文件要求不变。

2.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维持不变,只是进行追加。即:从创新奖获得者或补报名者中挑选学生进行追加;以此造成的创新奖空缺再进行人员替补(原创新奖获得者不能淘汰)。

3.原已获评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在征求学生意见后根据排名情况可作为此次参评对象(要求上述未线上报名申请国奖的学生进行线上补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

4.未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此次答辩,原已答辩的学生再答辩。

5.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3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

在学业奖学金评审中用过的成果,可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但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的成果相互之间不能重复,且之前未用于获得上述三类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奖学金申请(111-3日)

1.奖学金申请、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网上补申请时间:11月1日-3日,之前已经申报的不用再申请。

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补报申请者个人11月4日12点前将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到地球科学楼105;汇总表与答辩PPT电子版同时发邮箱phypeng@126.com,文件名命名:学号姓名-国家奖校长奖。

2)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补报申请者个人11月4日12点前将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到地球科学楼105;汇总表同时发邮箱phypeng@126.com,文件名命名:学号姓名-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提醒:11月4日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请务必提交完整的材料。
成果日期截止日期要求与之前要求一致。

118日,学院评定小组组织评审

确定三大奖推荐名单,并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答辩研究生名单。

118日,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答辩。

119日,地信院院网研究生教育模块公示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录入系统,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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