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地信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11月8日在地科楼214召开第二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议,对研究生汇总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了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评选机构
地信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邵拥军
副组长:李志伟、冯德山、刘浩
成员:王璞、王威、曾兰、刘凯、彭环云、张珍妮、2023级研究生班长
二、评审规定
本次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将影响到10月8日已评定的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三大奖需要重新评定。本次三大奖学金评定顺序:先评审国家奖学金,再评校长创新奖学金,最后评审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院文件要求,确定评定原则如下:
1.追加计划名额的评定条件同原文件要求不变。
2.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维持不变,只是进行追加。即:从创新奖获得者或补报名者中挑选学生进行追加;以此造成的创新奖空缺再进行人员替补(原创新奖获得者不能淘汰)。
3.原已获评2024年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在征求学生意见后根据排名情况可作为此次参评对象(要求上述未线上报名申请国奖的学生进行线上补报名并提交纸质材料)。
4.未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此次答辩,原已答辩的学生不再答辩。
5.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3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
在学业奖学金评审中用过的成果,可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但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级)的成果,相互之间不能重复,且之前未用于获得上述三类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名单
详细成果汇总与评审结果、答辩名单见附件。
特殊情况说明:
1.22级博士张涛有1篇A类论文网络优先发表年月是2021年12月,正式见刊是2022年9月5日。经会议讨论,确认属于学校制度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成果。
2.21级直博生赵红涛有一篇Q1论文是9月15日发表的,不符合一等奖要求。经核实,情况属实,按照成果排序,他无法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此原获评的校长创新奖学金取消。21级博士刘硕顺位获评学业一等奖学金。
公示时间:11月8日—11月10日。在公示阶段,对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学院将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有异议请将意见QQ反映给各年级QQ群管理员彭老师、张老师。
四、国家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答辩安排
1.答辩安排
请在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补推荐获奖名单里的研究生,按照上述名单排序参加答辩,答辩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每位陈述不超过5分钟。
会议主题:地信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答辩
会议时间:2024/11/08 14:30-16:30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rvB1RRFEm5jX
#腾讯会议:409-511-544
2.最终版PPT提交
完成答辩后,请将最终版PPT电子文稿(做成PDF文件)于11月9日17:00前发至phypeng@126.com, 文件名分别设置为:
“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学号”+“姓名”;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学号”+“姓名”;
“拔尖奖(博士生)”+“学号”+“姓名”;
“拔尖奖(硕士生)”+“学号”+“姓名”;
“创新奖(博士生)”+“学号”+“姓名”;
“创新奖(硕士生)”+“学号”+“姓名”。
文件名示范:国家奖学金(博士生)183501001张三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24-11-8
附件:国家奖、校长奖、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推荐名单、答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