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教育的实施和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鼓励广大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实验技术成果,提高实验装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2009年校级实验技术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实验技术成果的申报工作,对所有申请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内容的准确、真实,切实把一批技术先进、特色明显、效益显著、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推荐上来。
二、申请实验技术成果,必须突出成果的技术性,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如工作原理、技术图纸等,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性能良好、效果显著。实验技术成果的申请、评审按《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01]13号)执行。
三、本次申报成果须交纳评审费200元。实验技术成果奖设奖3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评奖数目可视申请成果的宏观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申请实验技术成果奖必须认真填写《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一)、《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请简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佐证材料。
五、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 4月10日--5月5日
二级学院审核 5月6日--5月15日
教务处资格审查 5月16日--5月25日
学校专家组评审 5月26日--6月10日
各单位必须按《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于5月16日以前将有关实验技术成果申报的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建设与发展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六、奖励:实验技术成果获奖项目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评审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电话为8876646。文件及申请表可在校园网“校内公告栏”或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01]13号)可在校园网两办信息“公文栏”中查询。
中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