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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我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

发布时间:2009-06-30    浏览次数:

中 南 大 学 文 件
 
中大保字〔2009〕4号

 
关于切实做好我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
  夏季是用电的高峰季节,也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尤其是近段时间气温升高,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有效预防我校夏季火灾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生产等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就做好夏季安全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夏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周密的夏季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宣传发动工作
  修改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从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使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了解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确自己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站、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各种宣传阵地,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夏季安全防火宣传,要把消防宣传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各教学单位(包括普教中心)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在近期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时,特别要加强对氢气站、氨气站、配电房、校史馆、出版社书库、计算机房、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大型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及自救设施、防火间距、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空调等大型用电设备及24小时不断电设备,要坚持值班登记制度,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夏季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严格的审批、进出登记台帐制度;火灾隐患是否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是否做好了防火巡查记录;假期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各单位周边是否存在违章搭建的建筑设施。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做到人走后切断电源、关掉水源,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电器予以收缴,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要在本院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对配备的各类灭火器材进行严格管理和及时维护或更新,要防止人为丢失和损坏。如发现有人为丢失或损坏,要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给予处罚和处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支付;保管不善者要责令使用单位负责修复,情况严重的要通报全校。
  安全防火工作十分重要,来不得半点马虎,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包括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将自查情况于7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安全委员会(校本部在二办公楼105#,铁道、湘雅校区的报送各校区保卫办)。






                                                  中南大学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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