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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201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程序表

发布时间:2010-05-1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安排,对于上半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如果论文通过学院的学术诚信道德审核,并且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在系所安排送审(每篇论文要送审到至少两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并全部通过以后,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由系所/导师组织安排答辩。完成答辩后,应及时填好相应表格提交纸质材料和相应电子材料,此工作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程序表
序号
工作程序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人或单位
1
领取与下载学位申请材料
每次学位授予工作开始前夕
到校学位办领取各类别研究生学位审批书、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
根据本单位预答辩人数领取材料。
院研究生办
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答辩表决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表。
按照评审、答辩专家人数打印相应份数,填写基本信息
研究生
2
网上提交学位申请信息
上半年5月底、
下半年11月底之前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a.its.csu.edu.cn/zndxyjsgl/),提交个人学位申请信息及电子照片1张。
学位申请信息完整准确、电子照片符合要求。
研究生
3
研究生提交学位材料
上半年5月底、
下半年11月底之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提交个人学位材料。
按所在二级单位要求办理。
研究生
4
二级单位网上审核学位申请信息
上半年6月5日、
下半年12月5日之
审核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提交的学位信息和照片。
本单位学位申请信息及电子照片完整准确。
院研究生办
5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和评定
上半年6月5日、
下半年12月5日之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 中大研字[2009]7号文件《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完成学位审核和评定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定学位应有书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存档材料,以便日后检查与评估。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
学位材料提交校学位办
上半年6月5日、
下半年12月5日之
纸质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核学位中形成的决议;
2、各类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表;
4、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
5、各类研究生照片;
6、学位论文(硕士论文2本、博士论文4本(医学3本))。
科学学位材料提交郭正祥老师处(E-mail:gzx@mail.csu.edu.cn),
同等学力和专业学位材料提交陈新平老师处(E-mail:chenxp@mail.csu.edu.cn
1、纸质材料需签字;
2、各类研究生照片为2寸彩色免冠照片,且与电子照片同版;
3、学位论文(保密论文分开另放)打包捆好,并附上所属单位和论文类别及份数;
4、汇总表和博士生信息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院研究生办
电子文档:
1、各类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博士研究生信息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电子照片。
7
校学位办网上审核学位申请信息
每年6月和12月中下旬
审核全校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提交的学位信息和照片。
学位申请信息及电子照片完整准确,未通过审核者不予申请学位。
校学位办
8
学校学位审核和评定
每年6月和12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中大研字[2009]7号文件《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执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9
学位证书发放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一周后
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二级单位到校学位办领取本单位学位证书后,研究生凭离校手续单到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办领取。
校学位办、院研究生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三个月后
在名单公示3个月无异议后发放博士学位证书。
10
学位材料归档
每次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后
学位材料归档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校学位办、一份二级单位留存。
院研究生办
11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每年3月和9月
报送上学期全校所有学位授予年报信息。
按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文件要求办理。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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